close

這一兩天死者家屬沒出現,大家心想家屬有去了解事件真像,以後應會好溝通一點.隔天中午快下班時,阿雲看到門口的桌上有封橘色的快遞,她想不是她的就下班去.下午上班時那封信已拆封放在老闆桌上,是家屬找律師寫的存證信函,要求老闆三天內出面解決.

老闆在辦公室向大家說明法律程序,讓大家增加法律常識,他要家屬去勞動局,社會局了解因工傷與`非公傷狀況下公司應負責的責任,他們沒去了解相關法令,去找律師,用他們自己的想法而不是事實向律師提供消息,所寫出來的存證信函是沒有任何幫助的.而且律師是靠打官司吃飯,他們是鼓動人們多多打官司的.找律師的費用是按次計酬或包件,而且是費用先付,要法院開庭也是要先繳保證金,時間更是是耗費時日,要慢慢的等.

過了三天家屬又出現了,家屬要老闆做決定,老闆就在存證信函上簽上”依法辦理”,交給家屬,家屬不接受,老闆說: 那就寄回律師事務所.阿雲想老闆是心地善良的人,平時員工有事他盡心照顧,這次家屬的無理要求看樣子老闆是要依法規處理了.也向門衛室傳達家屬要進廠須經過老闆允許才可以進入,大家心理想早就該這麼做了.

再過三天警局承辦人來電話說: 家屬有意用理性方式討論事件.老闆前往時阿雲跟著去記錄內容,警局承辦人向家屬說明他們的狀況,他強調死者是因打架鬧事被人殺害死亡,不是因在廠裡工作時受傷死亡,家屬要求廠方要負全責,給一個令他們滿意的賠償是不對的.他向老闆說: 老闆你是很好的人,對員工也很照顧,你就捐款救助他們吧!.

死者太太說: 她在廠裡工作有幾年了,她知道老闆人很好,她們家的親屬是沒文化的人,講話沒水平,她自己沒那意思要讓工廠開不下去,她求老闆救助她,讓她有餘力照顧她的幼女,就當作是乞丐乞討吧!

經過近一個月的折騰,老闆今天向警方承辦人說: 家屬說了她們的想法,我今天我也說我的想法,家屬一到廠裡就說”人是廠裡的員工,出了事你要負責,你不馬上好好處理,你就不用做生意了,我向家屬說明等事情調查清楚了在來處理,罵我沒良心,天天來廠裡騷擾,客人來纏繞客人打轉,座到我位子上不讓我辦公,我很倒楣,員工去跟人打架,變成我在受罪,事情一發生,我急著打電話報警,看到受傷了急著自己開車送醫院,繳了一萬多元的保證金求醫生盡力救人,忙了一夜,妳們家屬是這麼的不講是非道理,還去律師事務所寫存證信函要告我,這段日子來真是難過呀.我去社會局了解他們說非工傷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,廠裡的員工有事一般廠方做法是,捐出基本工資十五個月的金額做為善款表心意,家屬出具感謝狀給廠方,表達感謝,這是廠裡表達心意,不是妳們所想的因廠裡有錯,所以要付給補償金,這點要說明白.照社會局的提議,十五個月的工資換算是一萬出頭元的金額,我先付出的醫療急救金遠超過此金額.”死者太太說: 她了解.她求老闆盡量捐助她.













-----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妙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